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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中国职工艺术节书法美术作品展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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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5 16: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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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名称:  第三届中国职工艺术节“神华杯”书法美术作品展览
  二、活动时间和地点
  2012年8月下旬在北京举行。
  三、举办单位
  主办: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文联、中央文明办、中央电视台、中国书法家协会、中国美术家协会
  承办: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四、参加范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文联(企业文联)、文明办,各全国产业工会、产业(行业)文联均可统一报送作品。各单项活动承办单位可直接向组委会报送作品。
  集体、民营、三资企业的职工可以企业为单位,经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文联(企业文联)、文明办向组委会推荐报送参展作品。
  部分著名书画家的特邀作品也将参加本次展览。
  五、作品选送
  1、作品种类:书法:各种书体(毛笔)、篆刻。美术:国画、版画、水粉、水彩、工笔画等。本次展览不征集油画作品。
  2、作品规格:书法、国画作品最小不低于4尺对开、最大不超过6尺,篆刻作品为8—15方,版画、水粉、水彩等最小尺寸不低于60公分。作品形式以竖式为宜,不需装裱。
  3、参展作者先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张(10寸以上,最好反转片)参加初评,照片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是否同意收藏。初评入围者接到通知后报送原作。
  4、参展作品照片由各组织单位统一报送。各单位报送作品数量不超过25件,协办、承办单位报送的作品数量不限。
  5、获奖作品展出后由承办单位收藏,支付奖金,不再另付收藏费。参展作品由承办单位收藏的,报酬双方另议。其余作品全部退稿。
  6、为体现“三贴近”原则,本次展览拟邀请部分书画家赴神华集团公司采风创作,作品参展后由神华集团收藏(支付稿酬)。
  7、报送作品的截止日期为2012年6月29日(以当地邮戳为准),报送时请填写组委会统一制定的作品推荐表。
  8、参展作品均应为原始真作,如发现作者使用高仿作品参评,将取消参评参展资格。
  六、作品评选和评奖
  1、组委会邀请著名艺术家组成评委会,对参加本次展览的作品进行评选和评奖。
  2、评委会在组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评选和评奖过程要做到公平、公正,评选和评奖结果由组委会统一公布。
  3、评选和评奖工作分三步进行:
  第一步:由评委会从报送作品中评出500幅入选作品,其中书法作品300幅、美术作品200幅。
  第二步:从入选作品中评出参展作品200幅,其中书法作品130幅、美术作品70幅。
  第三步:从参展作品中评出获奖作品50幅,其中书法和美术作品的具体获奖数额待定。
  4、本次展览设金、银、铜和优秀作品奖4个奖项。各奖项的数额和奖金待定。
  七、奖励办法
  1、对获奖作者分别颁发奖杯、奖金和获奖证书,并赠送《第三届中国职工艺术节书法美术展作品集》1册。
  2、向参展、入选作者颁发证书,并赠送《第三届中国职工艺术节书法美术展作品集》1册。
  3、获奖、特邀和部分入选作者将应邀出席本次展览开幕式和颁奖仪式。
  4、对认真组织、积极参与本次展览并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将授予优秀组织奖。
  八、联系方式
  本次书法美术展办公室设在神华集团公司工会。
  地  址:北京东城区西滨河路22号神华大厦A座703室
  邮  编:100011
  邮  箱:
zhangting@shenhua.cc
  联系人:张莛
  电  话:010-58131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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