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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市人大首次评出“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和“人民满意的‘三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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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5 08: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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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布加迪 于 2011-8-25 08:47 编辑

  8月22日上午,汝州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在市政府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2010年市本级财政决算和2011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以及《市政府关于2010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了该市“三官法”(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

  会前,该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对计划、财政、审计三个报告进行了初步审查,并形成了审查报告;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代表对该市“三官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并形成了执法检查报告。会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与会其他同志针对计划、财政、审计三个报告和该市“三官法”执行情况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会议希望市政府及各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制定措施,积极整改落实,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快速发展。

  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分别作了《法官法》、《检察官法》、《人民警察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通过投票表决,首次评选出了汝州市人民法院汝西法庭、汝州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汝州市公安交警大队等10个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和张应马、关文丽、祁明安等10名人民满意的“三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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