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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市2012年度城镇居民住院报销比例将大幅提高

2011-10-30 08:51| 发布者: 汝汝| 查看: 285| 评论: 0

摘要: 本网讯,10月25日下午,从全市2012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会上获悉,2012年度汝州城镇居民住院报销比例将大幅提高。 汝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丁国浩出席会议并讲话。 据了解,我市2012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 ...
       本网讯,10月25日下午,从全市2012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会上获悉,2012年度汝州城镇居民住院报销比例将大幅提高。

       汝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丁国浩出席会议并讲话。

       据了解,我市2012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申报登记、资格审查、信息核对录入及费用征缴工作将于11月1日起至11月25日全面展开。符合参保的城镇居民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在校学生、少年儿童及其他18周岁以下的城镇居民,需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10元,大病补充保险费20元。如果属于低保对象或重度残疾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费的10元由财政补贴。另一类是18周岁以上非学生城镇居民,缴费标准是每人每年100元。属于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和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财政补助60元,个人缴纳40元。

       与今年相比,2012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的报销比例都有所提高。乡镇卫生院防保站报销比例从65%提高到75%,市级定点医疗机构、汝州市外平顶山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平顶山市外及省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均提高5%;大病救助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由4万元提高至5万元。另外,在此基础上,城镇居民连续参保满3年后,报销比例再提高5%;经确诊为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慢性肾功能不全的透析、异体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再提高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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