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报记者 王俊伟 昨日,国家统计局发布1月份70城市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 其中,洛阳市新建商品住宅环比涨2.1%,涨幅居第三名,也是全国3个环比涨幅超过2%的城市之一;郑州市新建商品住宅环比上涨1.3%,涨幅居第16名。 与以往不同的是,国家统计局采用了新的房价统计方法,有53个城市开始直接使用房管部门的网签数据,数据来源更全面可信。其中,河南省3个被调查城市郑州、洛阳、平顶山的房价数据均为网签数据。 河南 这回,洛阳房价进入全国“领涨方阵” 此次,国家统计局发布了三项指数:新建住宅价格指数、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指数和二手住宅价格指数。 其中,最具有指导意义、也最受关注的便是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指数。 河南的3个城市:郑州市新建住宅价格指数环比上涨1.2%、同比上涨9.3%,同比涨幅居全国第九名;洛阳市新建住宅价格指数环比涨2.1%、同比涨5.8%;平顶山市新建住宅价格指数环比涨1.2%、同比涨5.8%。 郑州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指数环比上涨1.3%、同比涨9.6%;洛阳市环比涨2.1%、同比涨5.9%;平顶山市环比涨1.2%、同比涨5.9%。 郑州市二手住宅价格指数环比上涨0.2%、同比涨7.1%;洛阳环比涨0.5%、同比涨8.6%;平顶山环比涨2.5%、同比涨2.5%。 其中,洛阳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指数环比涨幅居全国第3位,郑州涨幅居全国第16位。洛阳也是全国3个环比涨幅超过2%的城市之一。 网上,不少洛阳网友表达了对该市房价不断上涨的担忧,当然也有惊喜。一位家住洛阳涧西区的网友说:“洛阳的房价确实上涨很快,我们家这附近房价在洛阳还不是很贵的,但我们楼下1998年的房子,年前已经超过4000元/平方米了,不敢想,只是一个工厂的老家属院而已。” 变化 今后不再公布70城市房价平均涨幅 统计部门公布2009年70城市全年涨幅1.5%,招致网友质疑,其实很大原因就是因为这个数字是70城市的“平均”数。70城市的房价差异巨大,一旦平均,几乎每个城市的居民都觉得与自身感受不一致。 国家统计局也作了形象比喻,假设冬季某日北京温度是零上9℃,哈尔滨的温度是零下15℃,海口的温度是零上15℃,3个城市的平均温度为零上3℃,若计算和发布这样的平均数,对三个城市的居民都没啥实际意义,而且还容易引起不必要的误读。 基于这种考虑,国家统计局宣布今后不再发布70城市房价涨幅平均数。 全国 70城市中68个同比房价上涨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结果,1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中,房价较上月环比上涨的有60个,较去年同月上涨的有68个。国家针对房价的最新一轮调控,看上去效果仍然有限。 分地区看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变动情况,东部地区28个城市中,价格上涨的有26个,占92.9%。中部地区16个城市中,价格上涨的有14个,占87.5%。西部地区18个城市中,价格上涨的有13个,占72.2%。东北地区8个城市中,价格上涨的有7个,占87.5%。 据介绍,以往的调查,都是由开发商报送样本数据,成交面积、成交价格等往往存在一定的失真,房管部门的网签数据则是实际交易的数据,其可信度明显增加。 优势 以后房价比上年涨跌多少,普通人一看便知 除了房价统计基础数据来源备受关注外,国家统计局还首次增加了“定基价格指数”。 据河南省统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所谓“定基价格指数”,就是以某一年为基期,其他年份的价格均与这一年度的价格进行对比得出的价格指数。我们熟悉的股票指数,其实就是一种定基价格指数。新方案将首轮基期确定为2010年。 郑州市新建商品住宅定基价格指数就是104.6。河南省统计局相关负责人解释,这个数字表明:2011年1月份郑州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比2010年全年的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水平上涨4.6%。 这位负责人解释,“定基价格指数”有个很大的好处,就是不管到今后什么时候,比如到2015年5月,你如果知道当时的定基价格指数,比如是116.5,那你就很清楚地知道,2015年5月份的房价比2010年时的房价上涨了16.5%,一目了然。 而以往,我们只知道当月的房价比上年同期或比上月的房价是涨还是跌,今后,有了定基价格指数,无论到什么时候,我们一看到这个数字,就能知道它比2010年的房价涨跌多少。比如你2010年在郑州买了房子,当你知道郑州今后某年某月的定基价格指数后,你就很清楚地知道,按照市场平均水平,你的房子在市场上升值或贬值了多少。 延伸阅读 统计方案改革 能否揭示房价涨跌“真相”? 人们感觉不少城市楼盘售价连月猛涨,统计部门公布的全年涨幅却只有区区1.5%,引起争议如潮——发生在2010年年初的尴尬,会不会再现?国家统计部门公布了新的统计方案,让人看到了“逼近”房价涨跌“真相”的希望。 2月16日公布的房价统计新方案,在四个方面作出了改革和调整:调整了房价统计基础数据的来源渠道,调整基本分类设置标准,首次增加了定基价格指数,改进了数据发布方式。其中,一些调整备受关注。比如,在基础数据来源渠道方面,新方案规定,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城市(不含拉萨市)、计划单列市等35个大中城市新建住宅销售价格数据,直接采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网签数据,不再采用样本数据。 上海财经大学应用统计研究中心主任徐国祥说,以往由开发商报送的样本数据,成交面积、成交价格等往往存在一定的失真,对弄虚作假的行为也无法进行有效约束。而网签数据是实际交易的数据,其可信度明显增加。 对二手住宅的销售价格,则是通过重点调查与典型调查相结合的方式派人调查采集,选取的房地产经纪机构营业总额应占当地二手住宅总营业额的75%以上,选取住宅样本兼顾不同地理位置。 值得一提的还有调查指标的调整。根据新方案,原有的房屋销售价格指数调整为新建住宅销售价格指数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指数。新建住宅类下设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宅两个类别。商品住宅类和二手住宅类均设90平方米及以下、90至144平方米、144平方米以上三个基本分类。 新方案统计的1月份房价数据在18日公布。申银万国房地产分析师殷姿称,新的统计方法对分析数据影响并不大,可能1月份数据因可比性等会有些影响,但有了基础数据后,就会恢复常态。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部部长杨红旭认为,新的统计数据在初期过渡阶段确实会有可比性的问题,但新的统计数据采样更全面、多样,也更真实客观,对研究房地产运行情况来说,新的统计数据更有价值。 徐国祥说,我国一年的新建住宅竣工量、成交量相当于欧美一个国家十几年乃至几十年的总和,房价统计难度要大得多。统计是个“逼近”真相的过程。此次新的房价统计方案,将有望为政府、市场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房价数据。他还表示,统计数据是否可靠,除调查方案本身外,也离不开被调查者的密切配合。这就需要对被调查资料的严格保密和权利的充分尊重。这方面的制度在欧洲做得很好,我国则还需改进。此外,我国已有一系列关于统计的法律法规,应依法加大对瞒报、提供虚假信息等行为的处罚力度。 (据新华社2月17日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