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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青年李某三次同一地作案当场被抓

2011-10-2 09:05| 发布者: 汝汝| 查看: 189| 评论: 0

摘要: 本网讯,汝州青年李某初次盗窃尝到“甜头”后,胆子越来越大,竟然3次将贼手伸向同一家医院。当第三次在同一地点作案时,李某被保安当场抓获。9月27日,记者从汝州市人民法院获悉,李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九个 ...
       本网讯,汝州青年李某初次盗窃尝到“甜头”后,胆子越来越大,竟然3次将贼手伸向同一家医院。当第三次在同一地点作案时,李某被保安当场抓获。9月27日,记者从汝州市人民法院获悉,李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据介绍,今年34岁的李某家住汝州市区东郊,今年2月12日下午1时许,李某到汝州市区某医院门诊大楼东侧,趁无人看管,将一辆洛嘉三轮摩托车盗走,后转卖他人。经物价部门评估,被盗车辆价值6430元。4月13日,尝到“甜头”的李某又来到这家医院,将停放在花坛边的一辆白色真爱牌电动车盗走。经物价部门评估,该电动车价值1925元。

       两次轻易得手后,李某胆子越来越大。4月14日,他又来到这家医院,瞄上了一辆停在门诊楼前的摩托车,当他上前佯装骑摩托车时,被保安当场抓获。

       汝州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李某归案后及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对其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李某表示认罪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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