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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市被授予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荣誉

2011-9-6 09:34| 发布者: 汝汝| 查看: 206| 评论: 0

摘要: 本网讯,近日,汝州市被授予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荣誉,标志着我市的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创建工作取得了圆满成功。 2010年,我市被省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确定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创建单位后,市委、市政府高度 ...
       本网讯,近日,汝州市被授予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荣誉,标志着我市的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创建工作取得了圆满成功。

       2010年,我市被省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确定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创建单位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定期召开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安排部署食品安全监管和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创建工作,将食品安全创建工作目标分解到具体工作部门,将责任层层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并及时协调解决创建中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职能,定期召集成员单位分析食品安全形势,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建立健全了责任体系、风险监测体系、诚信体系、应急保障体系等四大体系和协调联动工作机制、检查督导工作机制等两大工作机制。特别是进一步明确了责任主体、监管职责和各环节的牵头单位,部门间加强沟通、协调联动,形成了强大的监管合力,堵塞了监管漏洞,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为第一责任人”的监管责任体系,确保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针对食品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问题,结合各种专项整顿活动,重拳出击,严格执法,强力整顿。种养环节严把“源头关”,生产加工环节严把“出厂关”,流通环节严把“市场关”,餐饮消费环节严把“餐桌关”,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规范了生产经营秩序,保障了全市人民的饮食安全,连续7年没有发生四级以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广泛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大力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重点节假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深入推进食品安全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宣传活动,营造了全社会关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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