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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专题讲座举行

2011-7-29 09:13| 发布者: 汝汝| 查看: 263| 评论: 0

摘要: 本网讯,7月25日下午,汝州市金博大购物中心9楼会议室内座无虚席,汝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专题讲座正在举行,该局机关科室及各事业单位、各乡(镇)、街道劳保所全体人员和就业局 ...
        本网讯,7月25日下午,汝州市金博大购物中心9楼会议室内座无虚席,汝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专题讲座正在举行,该局机关科室及各事业单位、各乡(镇)、街道劳保所全体人员和就业局电脑培训学校师生共200余人聆听了讲座。

        《社会保险法》于2010年10月28日经全国人大十一届十七次常委会通过,2011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出台的《社会保险法》首次以立法形式确立了社会保险制度的基本框架,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即:老百姓生老病死的基本权益保障在这部法里得到了明确。具体而言,《社会保险法》中规定:在五项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中,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各类劳动者和全体居民,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覆盖全体职业人群。同时,新农保制度纳入基本养老保险,新农合制度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总的来说,包括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被征地农民、在华就业的外国人均可以参加社会保险。这样,就从制度层面体现出全面覆盖、统筹城乡,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险,这是《社会保险法》的最大亮点。

        为《社会保险法》的顺利实施打好基础,人社局特举办本次专题讲座,邀请具有丰富经验和专业知识的省人社厅社保局处长刘择,对相关人员进行及时、全面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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