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农用自卸货车司机明知超载还照开不误,不料撞上电动车致人受重伤。昨天,汝州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交通肇事案,依法判处货车司机魏某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一年。 据承办该案的汝州市人民法院主审法官介绍,今年30岁的魏某是汝州市区居民,去年10月22日下午2时许,他驾驶严重超载的农用自卸货车行至汝州市杨虎路王寨乡朱洼村路段时,与骑电动车的谷某相撞,致谷某右上肢及头部等部位受伤。经法医鉴定,谷某为重伤。 经汝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事故责任认定,魏某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案发后,魏某赔偿谷某9000元。诉讼中,谷某提起附带民事赔偿诉讼。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赔偿协议,魏某又一次性赔偿谷某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各项费用共8.5万元,谷某对魏某表示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魏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严重超载驾驶,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归案后及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罪表现,且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对其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并依法适用缓刑,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魏某服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