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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

2011-6-24 09:23| 发布者: 汝汝| 查看: 313| 评论: 0

摘要: 本网讯,6月20日据悉,汝州将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专项治理工作共分4个阶段,从即日开始至11月底结束。以此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 这次专项治理的内容为:1、超编制配备使用公 ...
       本网讯,6月20日据悉,汝州将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专项治理工作共分4个阶段,从即日开始至11月底结束。以此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

       这次专项治理的内容为:1、超编制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违反公务用车编制规定,超额配备使用、未经审批配备使用、不在编制内配备使用公务用车;2、超标准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超出公务用车排气量或价格等标准配备使用公务车辆;3、违反规定换车、借车,即未达到换车条件,擅自采取折旧变卖、转送下属单位、提前报废等方式处理能够正常使用的公务用车,利用职权以各种名义借用、调用、换用下属单位、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服务管理对象的车辆;4、摊派款项购车,向下属单位、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服务管理对象摊派款项购买车辆,或擅自接受下属单位、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服务管理对象赠送的车辆,以及摊派、转嫁车辆运行费用;5、豪华装饰公务用车,增加公务用车高档配置或豪华内饰;6、公车私用,公务用车用于婚丧喜庆、探亲访友、度假休闲、接送学生、学习驾驶等非公务活动。

       专项治理工作规定,对属于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的,能调剂使用的优先调剂使用;不能调剂使用、实际价值高于新配备价格标准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公开拍卖。对属于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的超编车、摊派款项购车,一律收缴,并按调剂使用、公开拍卖等方式处理;对违反规定换车、借车的需报市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换回、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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