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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康县张集乡仍有儿童被送往外地卖艺乞讨

2011-2-17 11:23| 发布者: dreamsnow| 查看: 310| 评论: 0|来自: 河南电台新闻广播

摘要:   4名儿童身份终于真相大白,但记者调查发现,太康县张集乡当地仍有少年儿童被家长送往外地卖艺乞讨,河南台记者报道:  昨天,记者来到太康县张集乡张庄村,返乡的八名孩子之一张卫兵的家,一家人刚刚吃过早饭, ...
  4名儿童身份终于真相大白,但记者调查发现,太康县张集乡当地仍有少年儿童被家长送往外地卖艺乞讨,河南台记者报道:

  昨天,记者来到太康县张集乡张庄村,返乡的八名孩子之一张卫兵的家,一家人刚刚吃过早饭,张卫兵正与2个妹妹玩耍。而周围村民告诉记者,张家一共有四个孩子,对此,记者询问张卫兵的爷爷张天福:

  “去哪了?不知道。跟着南阳的那个老婆。能找着不能?那能找着。老板你认得不?认得。是亲戚还是熟人?不亲戚,俺认识。带到哪去了你知道不?带到哪我不知道,是南阳的老婆领的。”


  在张集乡李红楼村,一名叫李之坤的男子告诉记者:

  “小孩2007年出去的, 13岁时候出去的。这个人说是玩把戏,叫俺儿去学把戏的,他也不会,就是沿街乞讨要钱。在湖北,有一天没要来钱。回去挨打。”

  太康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王之栋说,孩子被家长将转交他人,前往外地卖艺或乞讨后,极有可能被倒卖或者遭到人身伤害,近期,太康县将对此类事件展开清查:“对于组织未成年人强迫进行乞讨的,情节严重的是构成犯罪的。我们要进行筛查,特别是张集这一带,有没有强迫组织乞讨,或者有没有拐骗诱骗的,我们要进行深入的调查,进行一下综合治理。”

  背景链接:《刑法修正案(六)》对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拐骗儿童罪新增了一项规定: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或者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乞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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