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发现有案件久拖不决,包括多次发回重审的案件,可拨打省高院专门设置的评查电话或信箱进行举报,电话:0371—65762805,电子邮件:hngfsgb@163.com。 这是我省法院今年开展“万起案件评查”活动的新举措。 河南商报记者 王红伟 通讯员 王海清 举措 开通电话、信箱 实名举报将件件答复 2010年,我省法院就开始开展“万起案件评查”活动,共评查案件16218件。 下月起,今年的“万起案件评查”活动将再次启动。除了电话和信箱,举报人还可直接写信举报。 通信地址: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巡查问责办,邮编:450008。对实名举报并有联系方式的,将件件答复。 这次评查的范围主要包括:所有进京、来郑上访案件;未办结的领导批示案件;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的未结案件;被上级法院发回、改判的案件;长期未结案件等。 处理 发现案件有瑕疵的,要一查到底 省高院要求,今年的评查、信访案件必须做到案案会见信访人、当事人,掌握信访理由。确实无法会见的,可电话询问,但应有记录。 评查中发现的案件质量问题,要及时依法纠正。对长期未结案件责令限期办结。至6月30日,长期未结案件存量较大的前两名中院党组,要向省院党组写出书面检讨。 对构成违法审判或案件存在重大瑕疵的,评查组向被评查单位提出书面问责建议。案件存在轻微瑕疵的,评查组应督促被评查单位在辖区内进行通报批评。经评查存在审判作风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移交纪检监察部门追究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提醒 举报人要讲清下列情况 举报人的姓名(或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以及与案件的关系;案件立案时间,案件目前状况;被反映案件的案号;被反映案件所在法院、庭室、承办人。反映的案件,如经过一审、二审、再审的,应当说明案件审理、执行经过,案件目前在哪个程序环节。省高院提醒,既可实名也可匿名反映,但一定要客观真实。要求答复办理情况的,应实名并留联系方式。 相关链接 长期未结案件,主要指2009年9月30日以前立案,至2011年3月31日尚未办结的各类案件。 重点是2008年3月31日以前立案,至2011年3月31日尚未办结的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