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上午,汝州市人民检察院“两法”衔接暨职务犯罪预防联席会在市人民检察院6楼会议室召开。汝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李自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剑奇,市政府副市长韩自敬,市政协副主席杨辉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乔义恩出席会议。 李自召指出,近几年来,我市各行政执法单位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法,做了大量的工作,有力打击了危害我市经济发展的违法行为,促进了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但是,个别单位执法中存在“以罚代刑”的问题,影响了我市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这其中有执法理解的原因,有思想认识的原因,也有执法环境的原因,更有衔接不畅的原因。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所针对的对象和范围存在交叉现象,这次建立“两法衔接”平台就是要解决这一问题。 李自召要求,各具有行政执法权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两法衔接”工作的重要意义,这不仅仅是配合,更是自己的职责所在,也希望各执法单位能够与公安机关紧密协作,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监督,使这项工作取得成效,形成打击合力。检察机关要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执法权的监督,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实施经常性监督,通过向行政执法机关查询案件情况或查阅有关案卷材料,取得适时监督,使监督取得实效。各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应自觉接受监督,并积极给予配合。 李自召强调,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对于我市来说是一项新的课题,同时也是检察机关服务大局,服务市委中心工作的体现,可能在今后的工作中会遇到新的情况和新的问题。行政执法机关与司法机关一定要共同携手,形成打击经济犯罪的合力,为顺利实施我市“十二五”规划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韩自敬充分肯定了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特别指出了建立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的重要性,并且就如何建立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提出了具体要求。 乔义恩分析了目前我市“两法衔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阐明了建立完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的重要意义,指出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两法衔接”工作的重点。 会议还传达了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平顶山市公安局、平顶山市监察局、平顶山市商务局联合会签的文件,宣读了我市《关于在行政执法中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意见》和《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专项监督活动的实施方案》。烟草局等行政执法机关有关负责人先后就如何做好“两法衔接”工作进行表态发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