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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重拳打击新闻四假 记者证只认出版总署的

2011-4-14 13:08| 发布者: 汝汝| 查看: 422| 评论: 0|来自: 河南日报

摘要:   (记者熊飞)4月13日,省治理新闻“四假”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媒体新闻通气会,向社会公布自4月1日至6月30日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打击“假报刊、假记者站、假记者、假新闻”的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拉开了重拳打击 ...
  (记者熊飞)4月13日,省治理新闻“四假”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媒体新闻通气会,向社会公布自4月1日至6月30日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打击“假报刊、假记者站、假记者、假新闻”的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拉开了重拳打击新闻“四假”的序幕。

  此次专项治理行动的重点是:

  查处取缔非法新闻机构。查处未经批准,擅自设立的报纸、期刊出版单位,各类图书和丛书编辑部、编委会,以港澳台刊号在省内从事新闻、出版、发行活动等。


  查处取缔假记者站。查处报社、期刊社、通讯社未经批准擅自设立的记者站,或者类似记者站的办事处、通联站、工作站等机构,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擅自设立的记者站或者类似记者站的办事处、通联站、工作站等机构,或者假冒、盗用记者站名义进行活动的行为。

  查处假记者。查处未取得新闻出版总署颁发的《新闻记者证》的人员、持新闻单位仿制《新闻记者证》或违法印制该证的人员、持报刊工作证进行新闻采访的人员等。

  查处新闻记者违规违纪行为。查处以采访名义拉广告、搞经营创收行为;以宣传报道为名收取版面费,搞有偿新闻、虚假报道行为;以批评报道相要挟进行新闻敲诈;以设立新闻分支机构为名收取承包费、挂名费等;以招聘采编人员为名收取报名费、办证费等。

  据了解,全省各级新闻出版执法人员将组成检查组,进行1至3次大规模的集中检查行动。全省各新闻单位要自查《新闻记者证》的发放管理情况,严查本单位人员是否有新闻敲诈、有偿新闻和虚假报道等违规行为。省治理新闻“四假”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查实的违规行为和违规者给以严肃处理。

  在即将开展的“宣传月”活动中,省内主要媒体将刊登《记者站管理办法》、《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和《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文件,并公告经批准的中央新闻单位驻豫记者站名单、负责人、联系电话,及所有经审核的记者、记者证号。向社会宣传新闻出版总署核发的全国统一使用的《新闻记者证》样式、防伪技术及鉴别方法,帮助社会各界正确识别,公布中国记者网网址及记者证查询方法。  

  打击新闻“四假”监督举报电话——

  省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处:0371-65903714;

  省“扫黄打非”办公室:0371-69129681;

  省新闻出版局新闻报刊处:0371-69129665,休息日0371-65721344(夜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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