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上午,记者从汝州市民政局获悉,为规范社会组织管理,即日起到2010年6月30日前经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市管社会组织开始进行年检。 据了解,此次年检内容包括社会组织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情况;按照章程开展活动情况;开展经营活动及财务管理情况;组织机构设置和内部制度建设情况;办理有关变更登记情况;办公场所和专职工作人员情况;党组织建设情况。 凡参加此次年检的社会组织需向民政部门报送《年度检查报告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书》以及登记管理机关需要的其它相关材料。经过业务主管单位初审、登记管理机关审查,6月底前,登记管理机关将根据年检情况分别做出“优秀”、“合格”、“不合格”的审定意见,并在媒体上公告。对逾期未参加年检或年检中发现问题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将配合登记管理机关依法予以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