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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闲置两年政府可收回 河南将严查违规用地行为

2011-3-22 16:02| 发布者: 汝汝| 查看: 367| 评论: 0|来自: 河南商报

摘要:   昨天,省政府批转《河南省创新土地开发利用管理机制专项工作方案》,旨在提高全省建设用地保障能力。其中明确提及,将加大闲置建设用地清理处置力度。对土地闲置满一年的,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 ...
  昨天,省政府批转《河南省创新土地开发利用管理机制专项工作方案》,旨在提高全省建设用地保障能力。其中明确提及,将加大闲置建设用地清理处置力度。对土地闲置满一年的,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并征收增值地价;土地闲置满两年的,经市、县级政府批准收回后,可重新安排使用。

  河南商报记者 张高峰

  举措1

  闲置地块可收回重新使用

  今后,不管是何种建设用地,购置后若不按规定期限动工开发,均有被重新收回的可能。

  《方案》中要求各地今后要加大闲置建设用地清理处置力度。

  其中,对超过《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或《土地划拨决定书》规定的动工开发期限而未动工,造成土地闲置满一年的,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并按国家规定征收增值地价;土地闲置满两年的,经市、县级政府批准收回后重新安排使用。

  此外,对省政府已经批准的城市和乡镇批次建设用地,因城市和乡镇规划调整、原申报的土地用途或用地意向项目发生变化、项目选址有特殊要求需重新选址等原因,尚未实施征地的新增建设用地,将按照城市和乡镇批次用地方式调整建设用地区位。

  举措2

  禁止别墅类房地产等项目用地

  “十二五”期间,我省的限制类和禁止类项目供地目录,将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宏观调控的要求,适时进行调整。

  不过,眼下仍需加强土地供应政策调控。省政府要求,各地要严格执行《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严控高能耗、高污染等限制类产业项目用地,禁止别墅类房地产、高尔夫球场、赛马场和各类培训中心项目用地,从严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用地。

  今后一段时期,全省将继续加快推进旧城区和“城中村”改造,加大市、县(市)建成区内棚户区、旧住宅小区和传统商业区的改造力度。

  对污染严重、干扰居民生活的工业企业或仓储用地,以及符合产业政策但不适宜在城市市区内生产经营的工业企业要逐步搬迁,原有用地按照城市总体规划重新安排使用。

  举措3

  严查土地“未报即用”等行为

  在遏制违法违规用地行为方面,省政府表态,要保持高压态势,重点查处“未报即用”、“边报边用”以及违反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非法批地、违法占地、“搭车用地”等行为。

  而年度违法占用耕地比例较高,又监管不到位、查处不力、整改滞后的市或县(市、区),将对其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责令限期整改;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暂停受理行政区域内除国家、省重点项目以外的建设用地审批。

  年度违法占用耕地的比例,超过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比例,或继续多发土地违法违规案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以及严重损害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造成重大信访事件的,将严肃追究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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