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汝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汝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汝州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汝国土告字[2011]001号) 汝国土告字[2011]001号 2011-3-3 经汝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汝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03月03日至2011年03月22日到汝州市地产交易大厅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1年03月03日至2011年03月31日到汝州市地产交易大厅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03月31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03月31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汝州市地产交易大厅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05-(3)-B号地块:2011年03月24日08时00分至2011年04月02日16时3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挂牌成交后竞得人凭汝州市政府土地出让方案批准文件、土地成交确认书等资料,依法办理工业项目立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等有关报批手续,报批手续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有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由国家发展改革等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立项的工业项目,报批手续在12个月内完成;由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由省发展改革等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立项的工业项目,报批手续在9个月内完成;由省辖市、县(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由省辖市、县(市)发展改革等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立项的工业项目,报批手续在6个月内完成。 在规定时间完成有关报批手续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领取《建设用地批准书》。未能按时办理相关报批手续的,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另行处置拟出让土地。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汝州市广成中路10号 联系人:祝红亮张喜梅 联系电话:0375-3331985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汝州市建设银行 银行帐号:41001585611050200081 汝州市国土资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