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eamsnow 发表于 2011-6-1 14:20

今天是六一儿童节,看到这个。。。








































前两天在网上看到一个帖子,是倡议严惩人贩子的,有个女孩回帖说,她太后悔没有报警了。某天她在街上看到一个被硫酸毁了面容的孩子在乞讨,但是手脚还是很白净的。第二天再经过这条路,看到孩子的手已经没了,手掌和胳膊都被人残忍的切掉了。而再看到这个孩子的时候,他的眼睛已经没有了,只剩下两个红窟窿。


       你听到过这样的事情吗?母亲抱着孩子走在马路上,可能会有飞驰过来的摩托车劈手抢走孩子。保姆或家人带着孩子在居民区玩儿,可能会有人一边夸奖孩子可爱要求抱抱,然后抱着孩子飞速离开,甚至旁边早埋伏好了一辆车。还有住在一楼的一家,被歹徒破门而入,打伤老人抢走孩子。甚至在超市里,有的母亲去货架上拿东西,一眼没看到孩子,孩子就失踪了。甚至在医院里,有穿白大褂或者打扮成护士的人说要给孩子洗澡或者打疫苗,就把孩子带走了……某地殡仪馆的人员说,他们每年要火化两三百个被弄残至死的孩子。


       很多人贩子,觉得有利可图,会专门去偷孩子甚至明抢孩子,然后把好好的孩子弄的残缺不堪,甚至用硫酸烧,用刀子割,来制造惨状博取同情,逼迫他们乞讨。我不觉想起自己出门逛街尝尝看到的那些小孩,也许就是这样,大家都在青岛的街巷看到过这样的孩子吗?那些更丧尽天良的,那些把孩子弄残弄死的人贩子们,就隐藏在街上那些可怜孩子的背后,可为什么没人抓呢?!


       我们身边这些被弄残至死的小孩,真的没人管吗?



对乞讨组织团伙来说,孩子来源也无外乎两种:一是从贫困家庭购买来的残疾儿童,二是在“货源”不足情况下从人贩子手里购买被拐儿童,随后弄残,实行洗脑和精神控制。


为什么国家严厉打击组织M Y罪,严厉打击网上组织淫秽表演罪,却没有严厉打击组织未成年人乞讨罪?每发现一个低俗或淫秽网站,动辄惊动公共安全专家部、成立专案组,跨好几个省追捕嫌犯,却对每天都上演的活生生儿童悲剧无动于衷?这公平、公正,符合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精神么?

梦仙 发表于 2011-6-1 15:59

{:4_89:}{:4_89:}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今天是六一儿童节,看到这个。。。